从量性研究与质性研究看社会科学研究
对科学的误解很多,在我看来其中很严重的一项就是夸大了数学/量化在科学研究中的地位。
比如,谢宇(2006, p.28)就声称“定量是唯一的科学方法,没有定量的方法就没有科学的东西。”谢宇教授文中多次提到达尔文对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启迪,那么请问,达尔文的进化论中用了什么定量的方法?如果没有的话那进化论还是科学吗?显然,进化论是不是科学并不需要统计学家来操心。现代对进化论最强有力的支持来自于分子生物学层面的证据,而不是什么新式的数学工具。量化并不是唯一的科学方法,量化也不是科学的必要方法。
设想达尔文时代生物学界统计泛滥,并使达尔文深受影响,以至于他的每步推论都要追求统计上的可靠性,那么进化论还会出现吗?不会,因为他将步步受阻,每个研究结论都会被追问得模棱两可,整个研究将迷失在无数的细节中,完全看不到方向在哪里。糟糕的是当今社会科学研究就是这么回事,大量的研究者们操持着统计工具挣扎在每个课题的一个个孤立的环节上。可以说统计学的泛滥是当今社会科学研究进展缓慢的罪魁祸首之一。
其实对统计学泛滥的反思也由来已久,谢宇(2008)文中就提及邓肯对统计至上主义的批判。谢宇(2006, p.206)也承认“只有对社会过程有实质性的理解,统计方法才能产生富有成效的研究。”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你如何才能获得对社会过程的实质性的理解?
对社会现象或自然现象要获得实质性的理解,就是要建立完整的逻辑链条。逻辑链由证据和推论构成。一个逻辑链要越可靠,那么证据越多越好,推论越少越好。
定量研究者自以为可以利用统计来检验他们的推论。事实上统计只能用于否定性的检验,而不能用于肯定性的检验。即便通过了统计检验的推论仍然未必是真正成立的推论,即便排除了抽样误差造成的偶然现象,却完全可能是基于对现象的误解而形成的推论。谢宇(2006)的第4章专讲因果关系,里面提到很多的负面案例,把其中的错误作为对统计的各种误用来解释。而事实上,其实归根到底都是同一种错误,就是由于研究者在对社会过程缺乏理解的情况下胡乱推论然后滥用统计进行检验。书中对各案例的辨析虽然补充了一些证据而加深了一丁点对过程的理解,其实仍然是严重不足的,每个案例都是如此。从严格的科学性的角度来看依然是在随意解释。我在阅读时不禁感慨,量性研究者真的是无可救药啊!
质性研究者和量性研究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尽可能用证据构建逻辑链,而后者更倾向于用推论构建逻辑链。在质性研究中,研究者持开放的心态广泛并深入地收集证据,尽可能通过证据来构建逻辑链条,从而获得对现象的深刻理解。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质性研究就如同侦探断案。质性研究不但强调要有详尽的证据,而且注重要有多方的证据,即对涉及到同一社会事件的不同社会角色收集证据(并尽可能采用不同的手段,问卷、观察、访谈皆可)。这就使得在质性研究里一根逻辑链条要由好几股组成,从而加强了其可靠性。在收集证据时研究者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偏见,质性研究者深知这一点但是并不因此而逃避(那是定量研究者的态度)。质性研究者不回避自己可能产生的偏见,同时也深知不可能完全克服自己的偏见,因此他们在报告中摆明自己的立场,对其可能产生的偏见留给其他研究者来评说。
其实质性研究方法现在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的认可,本不需要我再赘述,在Google scholar上搜索“social sciences”可以发现引用最多的文献中以质性研究占多数。但是在马戎为谢宇(2006)一书所写的前言部分对质性研究(书中称为定性研究)的完全不着边际的误解(把它理解为定类尺度),又让我意识到国内学界对质性研究的陌生。
当然质性研究也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就某个社会现象来说,可以收集的证据数不胜数,证据永远没用充足的时候,因此对社会现象的理解也就可以不断深入。这是实情,这是无法改变的实情。但是就社会科学这一整体来说,这种每个课题都永无止境的现象阻碍了不同问题之间的整合。社会科学作为一个整体能不能建立起基础性的理论呢?
谢宇(2008)文末宣称社会学不应当再去探寻普适的法则,我不同意这个论断。社会科学的研究者往往从实际问题出发开始研究。从实际问题出发本来就不可能发现基本的规律,不是基本的规律就不可能成为普适的法则。要发现基本的规律,只有从基本的问题入手。打个比方,如果早期的物理学家们都一心各自钻研具体问题,比如陀螺为什么能稳定的旋转,水柱在空中为什么会散开,等等无数的实际问题,而且在每个问题上都得到独立的结论。那么他们能够从这些研究中综合出物理学的基本规律吗?很难。实际问题并不是没有意义,问题在于实际问题和基本规律之间是脱节的。即便我们弄清楚了基本规律在大多数时候仍然无法轻易解决实际问题,更何况反过来要从实际问题中发现基本规律呢?必须要研究最核心的问题才行。经典物理学是从直接解决力和运动的基本问题入手的,生物学是从解决遗传和变异的问题开始突破的。那么社会科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有什么问题的解决能够导致社会科学领域的突飞猛进?我个人认为应当是人的决策和行为问题。即人是如何做出决策从而决定其行为的,其中的机制如何,这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基本问题。这个问题本身属于心理学问题。社会科学应当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在我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不过基本问题解决了并不等于相关的实际问题就一并解决了,这在哪个学科都一样,在自然科学领域理科再发达也不能替代工科,生物学再发达也不能替代医学,在社会科学领域心理学再发达也不可能替代其他社会学科。尽管如此,基本理论的建立必然对整个领域产生难以估量的推进。
然而,当前社会科学界最最糟糕的现象就是忽视心理学。很多社会现象其实心理学都有解释,但是各个专业的研究者各行其是,只看见自己眼前的一点现象,意识不到自己研究的现象的心理学基础。在我看来社会科学界忽视心理学是极其荒谬的。社会科学界的很多领域的研究者,从经济领域到教育领域的研究者,都缺乏基本的心理学知识。这要放在自然科学界,就如同说哪个工程、建筑、船舶、电子、生物等领域的研究者没学过物理和化学,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就好比一个人连重力、弹力、摩擦力的基本知识都不知道就去研究盖房子了,这要放在鲁班的时代还行,放在今天那样做只能算是民科的瞎鼓捣。然而社会科学界的研究者恰恰就是如此!
科学研究并不仅仅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还必须建立在相关理论的基础知识上。不耐心学习必要的基础知识,不打下夯实的理论基础,以为有了科学方法就可以开始搞研究,这是可笑的民科观念。因此,在我看来整个社会科学界简直就是民科的大本营。一个认真的社会科学研究者应该打下心理学的坚实基础,了解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基本规律,理解相关的基本概念,建立基本的知识框架。其学习范围包括普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进化心理学等。一个教育研究者除了应当学习最起码的普通心理学外,还应当接受认知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方面的充分训练,否则的话就是在闭门造车。可悲的是,现在教育领域绝大多数的博士培训项目都没有心理学方面的要求。这样培训出来的博士,即便掌握了研究方法,仍然是半个民科。
更新:
[2009-12-13] 其实质性量性的划分本身就很粗糙,不好太当真。比如达尔文搞出进化论,那叫质性研究还是量性研究?没法归类……
参考文献
- 谢宇. (2006). 社会学方法与定量研究. 社会学人类学论丛.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 谢宇. (2008). 奥迪斯·邓肯的学术成就:社会科学中用于定量推理的人口学方法. 社会, 28(3), 81-105. ※